Thursday, December 23, 2010

教书还是我的最爱

离开杏坛之后,我还是干回老本行,一转眼五年又过去了!这些日子里,受尽了“孙子" 们的折腾,早已萌起放弃的念头。几个月前,误打误闯让我当上了某饮品的销售代理!刚开始时对自己没信心,只抱着玩玩的心态去做。怎么知道一干下去会做得那么出色!我自认人缘好,多亏朋友们及前同事的爱戴,得到他们的全力支持,才让我有那么标青的业绩!业绩虽好,当然也承受了不少的压力。根据公司的条例,饮品的售价不可以少过成本。可是一开始我就听说市场上有销售商以低于成本的价钱来卖。(比如说,本钱是RM11.00,有人以RM10.80 价钱卖出!)虽说公司有给抽佣和花红,还是有钱赚,但是那是违规了啊!最初的两个月我还可以以本钱卖出,接下来就没有那么好康了!顾客开始要求以低于成本的价钱来买。虽然说还有钱赚,我还是犹豫不决!如果照卖,公司随时会收回代理权;如果不卖,货不出门不就是等死?在商场上看尽来了人生百态,也发现华人的生意最难做。他们除了讨价还价(只是十多零吉的东西还要讲价,刻薄我五角钱都好,晕死!)有些明明舍不得买/喝,还要讲鸟话来挖苦我!我说,其实做生意的人要有双慧眼才行,与其做这些刻薄鬼的生意,不如免费送给他喝好啦!如果是免费的,看他会不会喝得like nobody business? ( 借用一个二毛子的说词)

压力除了来自顾客,那上头也给了不少的压力。在商场,同业间的勾心斗角是难免的。像我这般的业绩也惹人眼红,竟然有人告到上头那里去,说我以低于成本来售卖。既然有人投诉,上头一定要调查,于是乎她就向我兴师问罪,已被警告两次了!我也不是省油的灯,叫她拿出证据来,拿不出就废话少说!昨天听说已有好几个销售商被抓包,销售权已被收回了。根据我的义务“私家侦探”,他们的下个目标就是我廖,他们正在搜索证据来搞我廖,他叫我要小心,呵呵!多亏他待我那么好,我叫他放心,这个行业并不是我的那杯茶( Not my cup of tea),又要开学了,我宁愿回去误人子弟也不要做“奸”商廖!人家奸商以小本赚大利,我只是赚那蝇头小利,算是奸商吗?噢,差点忘了问一问那女人,把饮品当人情来送给人家算不算违规呢?你们看,电脑死火了,叫学生来调一下,我送他一排(五罐)的饮品,朋友带着孙子来找我也送她一排,老友从KL回来淡水镇,我也送几排过去给她,这些免费的派送是不是也违规?晕!

有人说,书生参政肯定是失败,那么书生(老师也是书生吧?)经商呢?大慨也是无善而终吧!